关于2018年毕业生补考考试安排的通知
2018-04-27 15:37
教务TZ[2018]66号
各学院(部)、晋城校区及相关部门、学生班级:
现将毕业生补考考试安排事宜通知如下:
1、考试时间:5月21日-5月25日,共五天,(具体安排见附件)
上午8:00-10:00、10:10-12:10;下午14:30-16:30、16:40-18:40,各学院(部)、校区组织的考试也应在5月30日前全部结束,全部成绩必须在5月30日晚六点前上报结束(注意:化工学院的数据需登录化工学院教务系统报成绩)。
2、补考课程:2018年毕业生所有学期课堂教学不及格课程。
3、考试安排:
原则上跨学院(部)课程由学校统一安排考试时间,其它由承担教学任务的各学院(部)组织考试、考查,具体考试安排及考生名单见附件。
4、试卷印刷:所有试卷由承担教学任务的各学院(部)开条印刷,然后到印刷厂专人负责印刷保管。
5、监考:主、副监考人员均由承担教学任务部门(按课程号区分)安排。
6、试卷密封:各学院(部)考试结束后自己密封试卷。
7、巡视:各学院(部)组织人员负责本部门学生考场及考试课程的巡视工作,教务处将对考试进行抽查巡视。
8、考试领导:各学院(部)要成立以书记、院长为组长的考试领导组(成员名单于5月18日前OA报教务处考试中心),负责本单位14级毕业补考考试全过程的组织领导。
9、参加由各学院(部)组织考试、考查的学生,一定要在5月11日之前自行和老师(或到开课学院)联系考试时间地点。
10、本次考试为2018年毕业生离校前最后一次考试,请相关学生务必参加,否则影响毕业。
11、如有其他事宜与教务处(主楼113室)联系,电话6998015。
教 务 处
2018年4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