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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8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(论文)质量检测工作的通知

2018年04月28日 18:23  点击:[ ]

关于开展2018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(论文)质量检测工作的通知  
2018-04-26 12:45    
 
教务TZ[2018]63 号

各校区、学院:

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的质量,杜绝论文抄袭行为的发生,学校继续开展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检测工作,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检测范围

2018届全部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设计(论文)

二、检测内容

毕业设计(论文)的检测内容包括毕业设计(论文)的选题与写作、毕业设计(论文)内容及结论的创新性,毕业设计(论文)的文字复制率,要特别注意毕业设计(论文)写作的规范化要求。

三、检测方式

本次检测采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( http://vpcs.cqvip.com)大学生版的技术手段和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评定相结合方式,前者主要针对毕业设计(论文)的文字复制率,后者主要针对毕业设计(论文)的选题、内容、结论创新性及写作规范要求。

四、维普检测系统检测要求

为便捷快速检测论文,提高检测效率,学校要求所有毕业设计(论文)应采用统一的电子文本格式(Word文本):论文电子版的文件命名格式为“学号_学生姓名_论文题目”。

例如:学号:201412030101,姓名:张三,论文题目:企业产品结构演化机制及优化调整。则电子版文件名为:201412030101_张三_企业产品结构演化机制及优化调整。

五、检测流程和时间安排

毕业设计(论文)检测工作由各学院具体负责,分为初检和复检两个阶段。

1、初检:各学院根据本单位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计划,在保证毕业设计(论文)质量的前提下,合理安排初检时间。

2、复检:对于初检后需要修改的毕业设计(论文),限期修改后进行复检。

3、为保证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工作顺利进行,各学院检测工作须在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前三天结束(晋城校区可适当前移),检测结束后一个星期内将检测结果形成书面报告,报送教务处备案。

六、技术检测标准及处理办法

结果类别
 总文字复制比
 性质初步认定
 
A
 R≤30%
 通过检测
 
B
 30%<R≤50%
 疑似有抄袭行为
 
C
 R>50%
 有较严重抄袭行为
 

注:R为总文字复制比,是指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。

1、A类:视为通过检测。学生可申请答辩,毕业设计(论文)是否需要修改由指导教师根据具体情况决定。

2、B类:视为疑似有抄袭行为。在规定时间内,学生须在指导教师指导下修改毕业设计(论文),修改后进行复检。复检后文字复制比在30%以内(含30%)的可申请答辩;复检后文字复制比大于30%的,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审核,并确定复检处理意见。

(1)、审核后,毕业设计(论文)经修改后可申请答辩。

(2)、审核后,确认毕业设计(论文)存在抄袭现象,取消该学生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资格,毕业设计成绩按“不及格”记载。

3、C类:视为有较严重抄袭行为。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认定。如确认该毕业设计(论文)不存在严重抄袭行为,按B类处理;如确认毕业设计(论文)存在严重抄袭行为,毕业设计(论文)按“不及格”记载,需重做毕业设计(论文)。

七、其他事项

1、请各学院认真安排质量检测事宜,并指定专人进行技术检测工作。

2、毕业设计因涉及大量图纸等成果,目前检测系统无法对图纸等成果进行比对,但要求各学院对毕业设计说明书等进行检测。

3、晋城校区学生毕业设计(论文)检测工作由晋城校区教务办公室负责,最终检测结果若属B类和C类,应将涉嫌抄袭毕业设计(论文)提交教学任务承担学院,由教学任务承担学院按照规定进行认定,并给出认定结果。

4、维普论文检测系统仅提供技术手段,为学生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资格提供参考,最终学生是否有答辩资格需各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最终认定。

5、学生若需自检,请登陆 http://vpcs.cqvip.com/personal/tykj。

太原科技大学教务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8年4月 2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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